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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和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二)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或者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五)未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的;(六)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七)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的;(八)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上报和公布的。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包括哪些方面?有关职业卫生商家
哈尔滨润鑫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原名哈尔滨润鑫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经哈尔滨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00万元,地址在香坊区卫生街副22号。公司于2007年1月11日通过计量认证,于2007年3月6日通过省卫生厅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审查并获得资质。2011年11月经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复审换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编号黑卫职技字[2011]第0010号。哈尔滨润鑫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由某企业收购,成为该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机构健全,有帐户。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公司设有评价部、检测部、质控部、办公室等部门。公司检测部拥有岛津GC-2010气相色谱仪、WFX—110B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精密仪器设备69台(套)。仪器设备可以满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项目采样、检测的工作要求。公司自2007年4月完成多项评价报告书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行业包括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热电、煤矿、制药、粮食、石油化工、煤化工、兵器、航天、轻工、饲料等行业。我公司编写的评价报告经省、市卫生主管部门**评审会全部通过。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有关职业卫生商家当前职业卫生面临了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第三十二条劳动者健康出现损害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等资料。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甲苯、二甲苯1.理化特性甲苯(toluene)、二甲苯(xylene)均为无色透明,带芳香气味、易挥发的液体。甲苯沸点,蒸气比重。二甲苯有邻位、间位和对位三种异构体,其理化特性相近;沸点,蒸气比重,均不溶于水,可溶于乙醇和氯仿等有机溶剂。2.接触机会用作化工生产的中间体,作为溶剂或稀释剂用于油漆、喷漆、橡胶、皮革等工业,也可作为汽车和航空汽油中的掺加成分。3.毒理甲苯、二甲苯可经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吸收。吸收后主要分布在含脂丰富的组织,以脂肪组织、肾上腺较多,其次为骨髓、脑和肝脏。甲苯80%~90%氧化成苯甲酸,并与甘氨酸结合生成马尿酸,可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皆随尿排出。甲苯以原形经呼吸道排出一般占吸入量的~,二甲苯60%~80%.在肝内氧化,主要产物为甲基苯甲酸,甲基苯甲酸与甘氨酸结合为甲基马尿酸,随尿排出。二甲苯经呼吸道排出的比例较甲苯小。4.毒性作用高浓度甲苯、二甲苯主要对身体产生麻醉作用;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较苯为强,直接接触可引起皮肤红斑、干燥、脱脂及皲裂等,纯甲苯、二甲苯对血液系统的影响不明显。5.预防措施(1)降低空气中的浓度。通过工艺改进和密闭通风,将空气中甲苯、二甲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下(二者均为1OOmg/m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有哪两种形式?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监管法规不断完善,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开始根据法规要求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包括较为复杂的现状评价,因为根据我国法规要求,职业危害较重或者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每三年做一次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但是对于不太了解职业卫生的人来说,不禁要问,这法规是哪个法哪一条规定的呢?为什么的有的检测评价又是一年一次?这现状评价究竟是几年一次?我的单位又究竟暨是属于职业危害较重甚至严重的呢?天鉴检测为您一一解答。有对法规了解一点的人士,会发现职业卫生基本法规《职业病防治法》中通篇没有现状评价的要求,无论是旧版本还是新版本的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订版都没有,那为什么还是要做呢?因为在之前,职业卫生移交到原来的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后,安监部门有发布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中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有关职业卫生商家
工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是什么?有关职业卫生商家
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第二十三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检查前款规定的事项,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第二十四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用人单位应当检查前款规定的事项,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第二十五条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有关职业卫生商家
惠州市万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规模团队不断壮大,现有一支专业技术团队,各种专业设备齐全。致力于创造***的产品与服务,以诚信、敬业、进取为宗旨,以建万绿通产品为目标,努力打造成为同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我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多年来一直专注于专业承接:环保污染治理工程设计与安装、设施维护保养、环评批复办理、环保竣工验收、平台申报、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回收、环境检测、VOCs管理、碳排放管理、清洁生产、职业卫生安全评价、绿色工厂等环保管家式服务。的发展和创新,打造高指标产品和服务。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以客户的需求和满意为重点,为客户提供良好的环保治理工程、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排污证平台服务,应急预案、危废回收、,清洁生产、碳排放管理等,从而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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